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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英國學生簽證(Tier 4),根據新制積分制移民法,學生必須符合累積積分40分(學校就學確認CAS 30+財力證明10分),才能夠取得簽證。

申請步驟 & 申請簽證必備文件及注意事項如下:

 tier4 step1

 tier4 step2   

tier4 step3  

tier4 step4  

I  表格

 I-1. 填寫線上英簽表格:https://legacy.visa4uk.fco.gov.uk,請詳讀注意事項後開始線上填寫,填完後請列印出來。

I-2. 填寫學生積分表:https://www.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299663/VAF9-Personal_Details.pdf,可以列印出來填寫

其中申請人英國地址一項,如果申請時尚未確定英國住址者,例如學校宿舍,那麼最好聯絡學校,詢問是否可以學校地址暫代。一般大學系所大多會如此同意。

   

II  個人文件

 II-1. 有效期限的護照正本(建議護照效期以你預計出發的時間至少6個月+你預計停留英國/歐洲的日期)

II-2. 舊護照(若遺失或首次申請護照者,請至入境管理局申請你曆年的入境的紀錄)

II-3. 6個月以內彩色近照一張(45mmx35mm、白底、不露齒)

II-4. 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學生須附父母同意函,16歲以下學生除父母同意外另需選定英國監護人。

 

III 學校相關文件

 III-1. 學校核發的就學確認信CASConfirmation of Acceptance for Studies

III-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成績單正、影本(英文版)

III-3. 英文檢定考試成績證明正、影本(IELTSTOEFL

     就讀學校的CASConfirmation of Acceptance for Studies):符合者取得30分。CAS是一串14碼特定號碼(由英文和數字組合而成,在學生回覆學校Offer,並繳交費用之後,學校將核發CAS)。

     一個CAS只會代表一所學校與一種課程,拿取A校的CAS就不能就讀B校。

     英國的駐外使領館對申請案件一般並不要求檢附CAS副本,因為學校開出的CAS會直接以電子檔案傳送至the UK Border AgencyUKBA),各駐外館審查簽證時會直接進入電子資料庫查證。申請者只需將CAS號碼填入申請表。申請人要注意CAS的內容是否有疏漏或錯誤,如果有最好在申請前,向學校反映,請求更正。例如:在新制施行之初,有某大學沿用舊制visa letter的格式僅含糊敘述該申請人將就全時(full-time)讀某碩士課程,結果被簽證官拒簽。在此例中,申請人應該請學校具體指明全時是指學期中每週學習時間在20小時以上。有些學校會說明學習時間是每週15小時,但是這可能會對將來申請免繳房屋稅(council tax)產生困擾,因為有些地方政府的認定標準是20小時。實施CAS制的目的是打擊假學生真打工等不符簽證目的之行為的情形,所以如果有未註冊,休學或蹺課(通常是針對語文班的學生)的情形,學校必須對UKBA做即時線上通報。UKBA會加強遣返違規的學生。

IV 財力證明

 IV-1. 符合者取得10分,財力證明只需符合最低要件即可,超出最低標準並無加分。

IV-2. 你銀行帳戶內的存款必須包含一年的學費+停留期間的生活費(最多9個月)。學費必須包括:正式課程學費+語言先修課程(如果有上的話);生活費的算法有兩種如下:

   ( a. ) 9個月以下的課程:生活費 x 課程的月數 = 你需準備的生活費用。學校在倫敦地區的生活費,每月必須1,020英鎊;倫敦以外地區的生活費,每月必須有820英鎊。

   ( b. ) 9個月以上的課程:生活費 x 9個月 = 你需準備的生活費用。學校在倫敦地區的生活費,每月必須1,020英鎊;倫敦以外地區的生活費,每月必須有820英鎊。

( c. ) 如果是申請延簽者,僅需提出兩個月生活費之財力證明。

( d. ) 試算:某君申請東倫敦大學1MBA課程學費10,000英鎊+2個月語言先修課程學費1,500英鎊,他需要準備的財力證明:學費(10,000+1,500英鎊)+ 生活費(1,020英鎊x 9個月)= 20,680英鎊

IV-3. 須提供英文版銀行存款證明(Bank statementsBank Letters),可以提供多個銀行或帳戶的存款,但務必顯示應準備的資金已存於該帳戶內28天以上;而且此一銀行存款證明文件之簽發日期距離簽證申請日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IV-4. 銀行存款證明可以提供本人帳戶或父母帳戶,如果是父母的帳戶所開出的銀行存款證明,必須另外附上「英文版財利授權書」及「英文版關係證明」。

IV-5. 如果是公費生或獎學金生,財力證明可以由公費或獎學金核發單位之正式信函文件佐證;若公費或獎學金之金額不足最低標準者,需自行提出銀行存款證明補足之。另外,若審請者經核准貸款者(例如我國的留學生貸款),可以由核准貸款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直接作為財力證明,不需等到撥款入帳後才申請存款證明。

IV-6. 以上所有文件均須為英文版本,如以中文或其他語言做成,必須請翻譯社翻譯成英文版本連同中文正本一併遞交申請。

 

V 簽證費用英鎊310約台幣15,600簽證費用會隨時變動,請依據簽證中心公告為準)

VI 辦理簽證地址及電話: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7A室(2號交易廣場);電話:00 801 856 272 8am-8pm)。辦理時間:預約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國定假日除外)8001500簽證中心網址:http://www.vfsglobal.co.uk/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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